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目录名称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实施机关 省文物局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革命文物保护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5360122
咨询网址:
http://zwfw.shaanxi.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5360118
投诉网址:
http://zwfw.shaanxi.gov.cn
投诉窗口:
综合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关于出借馆藏文物的备案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展览借用馆藏文物的合同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借用馆藏藏品清单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馆藏一级文物借展备案表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如实填写
馆藏一级文物状况专家评估意见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