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0条评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的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类权力
基本编码 611028019000 实施机关 省文物局
实施机构(科)室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革命文物保护处 服务对象 非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收件人电话 029-88668313
收件人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邮政编码 710069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递送审批文件资料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按照办事事项的条件、标准,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备案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关于出借馆藏文物的备案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展览借用馆藏文物的合同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借用馆藏藏品清单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馆藏一级文物借展备案表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如实填写
馆藏一级文物状况专家评估意见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四十条: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需要借用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同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5360122
咨询网址:
http://zwfw.shaanxi.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5360118
投诉网址:
http://zwfw.shaanxi.gov.cn
投诉窗口:
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