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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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备案 | ||
实施机关 | 省文物局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革命文物保护处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 长安北路14号 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029-85360090
- 咨询窗口:
- 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29-85360129
- 投诉窗口:
- 综合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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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请示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为非国有。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