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审批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需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审批
目录名称 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批
实施机关 省文物局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陕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5360090
咨询窗口:
综合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5360129
投诉窗口:
综合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关于上报建设工程调查、(勘探)报告的请示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及法人登记证明;建设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项目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名称、面积等基本信息,无法避让不可移动文物的理由,为避让文物进行的项目线路、选址比选情况。上报文件中应附有明确同意意见。
文物调查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文物调查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工程位置、范围,结合文物普查登记资料,经过现场实地调查后编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情况,分析建设项目及工程涉及影响区域对文物可能产生的破坏或影响,对项目选址比选及设计方案的初步建议。
考古勘探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考古勘探工作报告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提供。
考古发掘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经考古勘探,发现项目用地范围存在古代文化遗存,且不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或经审批同意的,需要进行考古发掘保护,发掘完成编制考古发掘成果报告。发掘工作应经国家文物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