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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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805011002 | 实施机关 | 省教育厅 |
实施机构(科)室 |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 服务对象 |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按照教育部、人社部下拨指标评选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王老师 | 收件人电话 | 029-88668690 |
收件人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 | 邮政编码 | 710061 |
邮寄说明 | 暂无邮寄说明 | ||
审批结果名称 | 表彰决定 | ||
审批结果样本 | 表彰决定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理窗口:教师工作处506办公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5月,6月,7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符合教育部、人社部相关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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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内容准确 | 申请人自备 | 一、本表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中盖章栏均需相关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集体所属单位等必须填写准确。 五、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六、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七、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请认真填写。 八、“集体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教育管理机构、本科院校二级机构、高职(专科)院校二级机构、成人高等学校二级机构。 九、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其他。 十、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临时性集体,相应选填“是”或“否”。 十一、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立德树人成效、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不超过1500字,可另行附页。 十二、“集体所属单位意见”,高校二级机构由所在高校出具意见。 十三、其他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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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第十九条 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对高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辅导员单独表彰体系并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 【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