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含专家A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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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含专家A类)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4011001 实施机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机构(科)室 就业促进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
收件人地址 邮政编码
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核验提交的纸质材料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 建设路东段与太乙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省人社机关服务中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办理窗口:2号楼50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体检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10、聘用单位申请报告(B、C类)。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工作资历证明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学位学历证书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职业资格证明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体检证明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任职证明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聘用合同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国际旅行证件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护照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照片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聘用单位申请报告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随行家属证明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其他方式 3工作日 5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书面审查 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通过 5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 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修订) 9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94.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539185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6391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