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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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6083000 实施机关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实施机构(科)室 所有公安户籍窗口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挂失证件需要采集人像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丈八六路金盾大厦西安市公安局高新政务综合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窗口:政务大厅)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高新一路8号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 高新路1390号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白沙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七路6号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 鱼斗路东段天朗·蓝湖树小区南门西70米(西安外事学院北门对面)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鱼斗路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草堂街道 草堂八路交叉口东南150米公安高新分局草堂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细柳街道 双江一路与通海一路交叉口东150米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西太南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细柳街道 上林苑二路创汇社区-E区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细柳街道 新型工业园发展大道17号创汇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秦渡街道 长安大街与Y244交叉路口往东约150米鄠邑区秦英小学东北侧约150西安高新区秦渡街道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道 沣京中路马王街道办事处对面高新分局灵沼派出所(沣桥街16号)(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五星街道 姜家堡C348西安市五星街道委员会五星街道办事处(向前50米)(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 翠微路与兴隆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70米长安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办理窗口:户籍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本人到全国任意公安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户口簿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核实申报人身份信息与本人的一致性 申请人自备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 (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2、规范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程序。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3、提供挂失信息核查服务。公安机关要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维护和信息更新,通过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4、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公安机关应当督促和指导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8589028
咨询窗口: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六路7号金盾大厦西安市公安局高新政务综合服务大厅前台咨询,8号窗口办理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53881
投诉窗口: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政务综合服务大厅1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