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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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1009000 实施机关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构(科)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审批结果名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办理窗口:2108)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如果是承诺制可办理证明事项,要素中补充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条件的内容。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即可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本事项”、申请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的情况,不宜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本事项等。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2份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2份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学历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2份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体检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2份  复印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出具受理单 1工作日 5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书面审查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通过 10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四十四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第一百零一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49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实施机关:国家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13828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138280
投诉窗口: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