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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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印章刻制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6054000 实施机关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实施机构(科)室 治安管理大队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现场领取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瞪羚路与丈八六路交叉口西南角金盾大厦(办理窗口:公安警务业务综合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瞪羚路与丈八六路交叉口西南角金盾大厦(办理窗口:治安管理大队服务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材料齐备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第五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公章刻制经营者应当核验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采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应当在刻制公章后1日内,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等基本信息及印模、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二、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需备制营业登记簿,以备查验。属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各印制品,承制者一律不准留样,不准仿制,或私自翻印。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迅速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 1.伪造或仿造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各机关之文件等。 2.私自定制各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钢印、火印、徽章、证明、号牌或仿制者。 3.遇有定制非法之团体、机关戳记、印件、徽章或仿制者。 4.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四、凡印刷铸刻本条第三款所规定之各项物品者,除没收其原料及成品外,得按照情节之轻重,予以惩处。 五、对人民公安机关之执行检查职务人员,应予协助进行。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753983
咨询窗口: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咨询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53999
投诉窗口: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监督投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