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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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008003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人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培训科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金格大厦(办理窗口:社会事务综合服务3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 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 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以下涉及高校毕业生的 就业补贴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 业教育类毕业生均可同等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 称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 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含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 干部、复员干部,下同)、大学生村官等(以下简称七类人员), 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 贴。 取消定点培训机构批准认定制度,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 培训备案制度,支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应主要采取定单式、定向式、项目制等培训方式,推动实现培训即就业,强化培训的就业导向。培训单位组 织培训前按规定向人社部门履行备案手续,通过开班审核后,方可开展培训,培训补贴标准、工作要求等事项由人社部门具体确定。人社部门应对培训过程实施监管,核实培训的真实性,根据培训效果给予培训补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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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名册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结业证书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代为申请协议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考勤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合格证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身份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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