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基本编码 | 612013044000 | 实施机关 | 西安住房公积金西咸分中心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公积金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递交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金融一路与沣长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30米西咸新区创新大厦(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沣东大道沣东城市广场沣东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尚业路天兴大厦西南侧约190米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兰池二路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迎宾大道东段空港国际商务中心D区2楼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崇文塔北路泾河新城管委会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是指遇到突发事件,使家庭发生大额支出费用并已超出本地区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同一事项只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身份证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突发事件证明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费用发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常见问题
答:还可选择受委托银行网点就近办理,详情见公积金中心官网链接https://zfgjj.xa.gov.cn/ywwd/1.html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