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个人)(人才中心)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档案接收(个人)(人才中心)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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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4005 | 实施机关 | 市人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
审批结果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 ||
审批结果样本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二环南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办理窗口:人事档案)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在西安市就业,单位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性质为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辞职、辞退和离职文件原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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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1、身份证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辞职、辞退和离职文件原件,或与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文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真实并加盖公章。 3、审核接收的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4、人事档案是否完整未开封。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劳动合同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1、身份证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辞职、辞退和离职文件原件,或与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文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真实并加盖公章。 3、审核接收的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4、人事档案是否完整未开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