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申办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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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63002001 | 实施机关 | 市公安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无 | 是否收费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无 | 收件人电话 | 无 |
收件人地址 | 无 | 邮政编码 | 无 |
邮寄说明 | 无 | ||
到场办理原因 | 第1次需到现场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部门的面见和询问、现场采集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面像;第2次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 ||
审批结果名称 | 前往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前往港澳通行证样本 往来港澳通行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 科技路2号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窗口: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办理窗口:出入境业务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条: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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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容缺后补 | 材料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内容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亲属关系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父母结婚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内容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港澳子女同意其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声明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内容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内容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
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内容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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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受理通过 | 受理结果 | 受理时限 | 补正或更正 | 补正或更正结果 | 补正或更正时限 | 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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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 出具受理单 | 10工作日 |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一次性告知书 | 1工作日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
环节名称 | 审查方式 | 审查标准 | 审查结果 | 审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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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书面审查 |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情况真实。 | 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 10工作日 |
环节名称 | 决定公开 | 不公开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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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不公开 | 个人隐私 |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工本费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收费标准:
40元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