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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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30007000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蓝田县税务局
实施机构(科)室 主管税务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蓝新路南段与向阳路东段交叉路口南侧国家税务总局蓝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窗口:税务大厅)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蓝新路与向阳路十字财政局楼下(办理窗口:蓝田县办税服务厅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2份  必要 官网下载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2812366
咨询网址:
https://12366.chinatax.gov.cn/
咨询窗口:
蓝田县办税服务厅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2721186
投诉窗口:
蓝田县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