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生育登记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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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2019029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镇街计生窗口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
审批结果样本 | 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各镇街(办理窗口:计生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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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陕西省生育登记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生育登记,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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