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总监变更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项目经理、总监变更备案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
基本编码 | 611013092000 | 实施机关 | 开发建设部 |
实施机构(科)室 | 开发建设部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钓台街道 沣西新城管委会总部经济园区5号楼一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26、27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项目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总监),出现以下几类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项目经理(总监)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工程招标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予以变更。继任项目经理(总监)人选的执业资格、工程业绩等应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一)项目经理(总监)死亡; (二)项目经理(总监)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职务变动、辞职或者调离原工作企业不能履行职责(长期是指时间在3个月以上); (三)项目经理(总监)被责令停止执业资格的; (四)项目经理(总监)因涉嫌犯罪或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五)项目经理(总监)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变更的; (六)非因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中标后超过合同开工日期半年不能开工,或开工后长期停工、超过合同竣工时间半年仍未完成主体工程的; (七)其他法定原因。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项目经理(总监)变更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陕建发[2015]226号)第五十七条: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更换。确因重病或者重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辞职或者调离中标单位、招标人认为不称职、被中标单位责令停职或者开除公职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需要更换的,按照相关规定,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报相应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