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审批(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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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审批(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610106115000 实施机关 商洛市公安局
实施机构(科)室 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科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6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现场采集人像,现场领取证件并交回原台湾身份证件
审批结果名称 台湾居民定居证
审批结果样本 台湾居民定居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 南秦路1号市公安局(办理窗口:1-2号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原件 纸质 原件2份  必要 字迹清晰,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申请人自备 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清晰,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出具受理单 1工作日 0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书面审查 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17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收费标准:

台湾居民定居证8元/张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12367,029-86165286
咨询网址:
http://wsbs.shxga.gov.cn/webjjbus/asksuggest.jsp?tb_style=3
咨询窗口:
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16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