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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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成绩单公证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8033000 实施机关 宝鸡市司法局
实施机构(科)室 公证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申请人需要到现场提供原材料进行原件核验并领取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公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公证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 惠民路17号宝鸡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办理窗口:公证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符合《公证程序规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成绩单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公证法》要求 由政府部门核发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公证费

收费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精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司法局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1】554号)、《陕西省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中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服务,证书公证的,每件100元

收费标准:

100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订)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7-3261451
咨询窗口:
宝鸡市惠民路17号宝鸡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证服务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7-3261913
投诉窗口:
宝鸡市惠民路17号宝鸡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证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