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基本编码 | 000115016003 | 实施机关 | 黄龙县自然资源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黄龙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40 自然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2 自然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审批结果名称 | 采矿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采矿许可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石堡镇 中心东街黄龙县初级中学东南侧约70米黄龙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窗口:执法监察大队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受理通过 | 受理结果 | 受理时限 | 补正或更正 | 补正或更正结果 | 补正或更正时限 | 不予受理 |
---|---|---|---|---|---|---|---|
受理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 出具受理单 | 0 自然日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一次性告知书 | 0 自然日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
环节名称 | 审查方式 | 审查标准 | 审查结果 | 审查时限 |
---|---|---|---|---|
审查 | 无 | 0 自然日 |
环节名称 | 决定公开 | 不公开的依据 |
---|---|---|
决定 | 公开 | 无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