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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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印章刻制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6054000 实施机关 丹凤县公安局
实施机构(科)室 丹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服务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余丹 收件人电话 13399247977
收件人地址 丹凤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厅 邮政编码 726200
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提交资料印文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 迎宾路丹凤县政府北侧约230米丹凤县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办理窗口:丹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公章刻制经营者应当核验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采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应当在刻制公章后1日内,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等基本信息及印模、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营业执照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 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 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居民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可辨。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果委托或授权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可辨。 由政府部门核发 经办人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果委托或授权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委托书明确列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委托人必须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介绍信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第五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公章刻制经营者应当核验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采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应当在刻制公章后1日内,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等基本信息及印模、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二、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需备制营业登记簿,以备查验。属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各印制品,承制者一律不准留样,不准仿制,或私自翻印。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迅速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 1.伪造或仿造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各机关之文件等。 2.私自定制各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钢印、火印、徽章、证明、号牌或仿制者。 3.遇有定制非法之团体、机关戳记、印件、徽章或仿制者。 4.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四、凡印刷铸刻本条第三款所规定之各项物品者,除没收其原料及成品外,得按照情节之轻重,予以惩处。 五、对人民公安机关之执行检查职务人员,应予协助进行。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4-3385251
咨询窗口:
丹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4-3386552
投诉窗口:
丹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