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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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13045000 实施机关 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
实施机构(科)室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振兴路137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办理窗口:市场准入区-A10窗口,市场准入区-A09窗口,市场准入区-A11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单位取得注册登记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 2、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经办人信息应与公积金系统登记信息一致 由政府部门核发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1、需要办理网厅签约的单位,若变更后的单位证照上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变更/撤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书》“公积金账户全称”栏目,原则上选择填写多个名称之一,以确保成功签约网厅。 2、网厅签约单位,可通过网厅自助办理经办人信息变更。 3、《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未涉及到的其他变更事项,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办理。 要件资料齐全,表册填写准确规范,单位信息和经办人信息与公积金系统登记一致。 官网下载 仅填写变更项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由政府部门核发 资料证实有效
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材料证实有效完整 由政府部门核发 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办事指南准备相关资料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


常见问题

单位信息变更的注意事项

答:1、需要办理网厅签约的单位,若变更后的单位证照上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变更/撤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申请书》“公积金账户全称”栏目,原则上选择填写多个名称之一,以确保成功签约网厅。 2、网厅签约单位,可通过网厅自助办理经办人信息变更。 3、《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未涉及到的其他变更事项,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办理。

其他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点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网点除上述两个地点外,可选择缴存银行就近办理,详细地点请登录中心官网查询。 网址:https://zfgjj.xa.gov.cn/ywwd/1.html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12329
咨询网址:
https://zfgjj.xa.gov.cn/
咨询窗口:
综合窗口-市场准入区-A10窗口-市场准入区-A11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9650826
投诉窗口:
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