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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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9027000 | 实施机关 |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高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无 | 收件人电话 | 无 |
收件人地址 | 无 | 邮政编码 | 无 |
邮寄说明 | 无 | ||
到场办理原因 | 需现场提交申请资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特种行业许可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瞪羚路与丈八六路交叉口西南角金盾大厦(办理窗口:公安警务业务综合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瞪羚路与丈八六路交叉口西南角金盾大厦(办理窗口:治安管理大队服务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开办旅馆,要具备必要的防盗等安全设施。 2、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3、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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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申请人自备 | 如实填写 | |
营业执照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
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申请人自备 | 复印件清晰 | |
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治安信息报送设备的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
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预案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有效 | |
告知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 | 原件2份 | 非必要 | 1.核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是否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名并按手印; 2.核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是否清晰并加盖公章; 3.核对公司章程、室内平面图及地理位置图是否符合行业规范。 | 申请人自备 | 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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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实地核查 | 工作日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项; 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受理通过 | 受理结果 | 受理时限 | 补正或更正 | 补正或更正结果 | 补正或更正时限 | 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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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 其他方式 | 1工作日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其他方式 | 0工作日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
环节名称 | 审查方式 | 审查标准 | 审查结果 | 审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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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书面审查,实地核查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项; 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 出具审查意见 | 1工作日 |
环节名称 | 决定公开 | 不公开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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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公开 | 无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2版)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版)第36条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二、落实改革要求,规范审批备案 (一)下放审批权限。根据公安部《意见》要求,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仍由县(区)级公安机关审批。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