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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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006014 实施机关 碑林区人社局
实施机构(科)室 碑林区8个街办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4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街道 湘子庙街38号201室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 柏树林街道和平路东十道巷19号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街道 伍道什字东街68号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 东关南街169号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 建东街6号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 文艺北路66号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 长安北路95号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 太白北路254号碑林区张家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居民养老)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街道 炮房街99号长乐坊小区9号楼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大厅(办理窗口:209)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符合转入或转出条件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居民身份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审查居民身份证是否破损,是否与本人一致,复印件清晰完整。 由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真实有效,与本人信息一致。
居民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审查居民户口簿是否破损,是否与本人一致,复印件清晰完整。 由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参加城乡 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 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 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入 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转入地乡镇(街道)事务所审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和《转 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保机构。转入地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按规定时限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寄送《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南院门87276457、张家村82121861、长安路87802351、文艺路85200867、太乙路89537746、东关南街83296068、长乐坊83224349、柏树林8751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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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门87276457、张家村82121861、长安路87802351、文艺路85200867、太乙路89537746、东关南街83296068、长乐坊83224349、柏树林87513572 居民养老业务为三级经办,参保人需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相关业务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9583375
投诉窗口:
碑林区8个街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