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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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公租房租金收缴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17009000 实施机关 榆阳区建设局
实施机构(科)室 榆阳区住建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租赁对象有退出机制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驼峰路街道 环城北路金林小区(办理窗口:住保中心)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租金收缴对象为现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请于每月20日前按时到所属公租房小区收费大厅缴纳当月租金或在代扣银行卡内存留足额月租金。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2-3230513
咨询窗口:
咨询地址:榆林市环城北路金林小区26号楼商铺榆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12—323051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2-3525099
投诉窗口:
榆阳区区政府410住建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