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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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退役报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24017000 实施机关 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机构(科)室 移交安置股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本人现场提交涉密材料并核验信息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 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窗口:移交安置股)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退出现役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落户方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一寸白底免冠彩照 申请人自备 一寸白底免冠彩照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令第787号)第五十一条 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由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发出接收安置报到通知,所在部队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督促按时报到。 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和以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义务兵,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自主就业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日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三十条 依照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过预备役登记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会同兵役机关根据军队需要,遴选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997-03-14 实施) 第六十一条 国家妥善安置退出现役的军人,为转业军人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保障离休退休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转业军人,根据其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和专长安排工作。接收转业军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活福利待遇、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待。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5528231
咨询窗口:
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

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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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窗口:
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