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单位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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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0706047000 | 实施机关 |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派出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提交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瞪羚路与丈八六路交叉口西南角金盾大厦(办理窗口:公安警务业务综合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高新一路8号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办公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科技七路6号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丈八六路与丈八西路交叉路口西南侧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高新路1390号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白沙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鱼斗路东段天朗·蓝湖树小区南门西侧(西安外事学院北门对面)鱼斗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新型工业园发展大道17号创汇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户籍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府君庙甲子5号细柳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南横线与西太路十字西北角兴隆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户籍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X313东大派出所公安高新分局东大派出所接待室(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沣京中路马王街道办事处对面高新分局灵沼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双江一路与通海一路交叉口东150米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西太南路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户籍室)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 长安大街西安公安局高新分局秦渡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 秦岭三路与草堂八路交叉口东南150米公安高新分局草堂派出所(办理窗口:派出所值班室)
星期一至星期天上午09:00至下午17:0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0:00至下午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适用于以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形: (一)因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或行业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条件,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二)因升学、出国(境)需要,公民本人提出申请的; (三)服兵役、招警(含警察院校招生)、招录公务员等政审考察需要,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的; (四)因办理公民有无犯罪记录公证事项需要,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 (五)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出具证明的情形; 年满14周岁,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具有合理需求事务的,经本人申请后,派出所应严格按流程办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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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身份证真实有效。本人不能亲自申请办理的、委托配偶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申请办理时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 |
介绍信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 |
委托书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非必要 | 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本人不能亲自申请办理的、委托配偶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申请办理时提供 | |
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和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公安部等12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