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核准、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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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核准、验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610702037000 实施机关 西安市教育局
实施机构(科)室 基教二处 服务对象 非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9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毕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毕业证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办理窗口:民生保障区-C04窗口,民生保障区-C05窗口,民生保障区-C06窗口,民生保障区-C07窗口,民生保障区-C08窗口,民生保障区-C09窗口,民生保障区-C10窗口,民生保障区-C11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学生所在学校办理(办理窗口:所在学校)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毕业证书验印登记册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毕业册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 由政府部门核发 按照毕业册内容根据各学生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第二十二条: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学生修业期满,达到以下要求的,准予毕业。(一)获得学分达到省教育厅规定要求;(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各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合格;(三)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合格。第二十七条: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校长签章、加盖学校公章和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后生效。学校负责编制、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级毕业(结业、肄业)班学生花名册》(附件10),报县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分别存档,同时将学生的毕业情况记入《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786585
咨询窗口:
民生保障区-C04窗口-民生保障区-C05窗口-民生保障区-C06窗口-民生保障区-C07窗口-民生保障区-C08窗口-民生保障区-C09窗口-民生保障区-C10窗口-民生保障区-C11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86606
投诉窗口: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