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基本信息
| 事项名称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基本编码 | 612019024000 | 实施机关 | 秦都区卫生健康局 |
| 实施机构(科)室 | 出生证管理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否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县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领取结果 | ||
| 审批结果名称 | |||
| 审批结果样本 | 样本 |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路街道 安定路2号金秋门诊部(办理窗口: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在全省各级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的6个月内的婚生婴儿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 |
| 父亲身份证正面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需确保提供的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与《母子健康档案》或出生记录一致 | ||
| 父亲身份证反面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需确保提供的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与《母子健康档案》或出生记录一致 | ||
| 母亲身份证正面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需确保提供的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与《母子健康档案》或出生记录一致 | ||
| 母亲身份证反面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需确保提供的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与《母子健康档案》或出生记录一致 |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