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产业项目(工业、科研用地)基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产业项目(工业、科研用地)基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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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7006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东)中心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东)中心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申请人需要现场1次,提供原材料进行原件核验 | ||
审批结果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 沣东大道沣东城市广场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东)中心(办理窗口:64号综合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坑部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规划条件书; (2)已确定施工单位; (3)有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咨询论证报告; (4)施工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6)已取得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证明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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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加盖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建设规模请按照规划许可证审批的规模填写,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工期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 |
土地出让合同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签字,加盖公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内容前后保持一致。 | |
规划条件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内容前后保持一致。 | |
施工合同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签字,加盖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施工合同未约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开招投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 | |
基坑支护图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 申请人自备 |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 |
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清单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内容前后保持一致。 | 申请人自备 | 包含安全管理措施、相关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 |
综合管线图 | 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地块周围道路地下管线图纸,按竣工、施工、设计阶段分别提供竣工图(勘测成果)、施工图、设计图,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原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签字,加盖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签字,加盖公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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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受理通过 | 受理结果 | 受理时限 | 补正或更正 | 补正或更正结果 | 补正或更正时限 | 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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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 出具受理单 | 0工作日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一次性告知书 | 3工作日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
环节名称 | 审查方式 | 审查标准 | 审查结果 | 审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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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书面审查 | 材料真实,符合标准 | 通过 | 1工作日 |
环节名称 | 决定公开 | 不公开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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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公开 | 无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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