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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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611013053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提交材料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西咸新区政务中心(办理窗口:118号窗口、121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①开发企业已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 ②开发企业已开通网签端口; ③符合房屋交易政策。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填写内容工整、规范 申请人自备 按材料样本及电子表单内容填写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原件 纸质或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填写内容工整、规范 申请人自备 按材料样本及电子表单内容填写
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材料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开发企业和买方在网签系统企业端自行填报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0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常见问题

是否可以跨市办理?

答:否,只能本地化办理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138521
咨询窗口:
118号窗口、121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18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