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健费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独生子女保健费给付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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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0519028000 | 实施机关 | 尚村镇 |
实施机构(科)室 | 政务大厅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4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尚村镇 尚村镇政府尚村镇委尚村镇人民政府(办理窗口:政务大厅计生办)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7月-8月)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9月-6月)
申请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止,凭证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并随经济社会发展的逐步提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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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核原件留复印件。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核原件留复印件。 |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核原件留复印件。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核原件留复印件。 | |
结婚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婚姻变动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核原件留复印件。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婚姻变动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核原件留复印件。 | |
就业失业登记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非必要 |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等无单位人员提供。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城镇无业居民、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等无单位人员提供。 | |
财政惠民一卡通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作为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账户。 | 申请人自备 | 作为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账户。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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