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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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05004000 | 实施机关 | 市教育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市教育考试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
审批结果名称 | 申请登记表 | ||
审批结果样本 | 申请登记表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凤城八路189号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办理窗口:民生保障区-C05窗口,民生保障区-C06窗口,民生保障区-C07窗口,民生保障区-C08窗口,民生保障区-C09窗口,民生保障区-C10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办理窗口:一楼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月,8月,3月,9月,2)(转出 第一步:网上提交申请。 时间:上半年:1月1日—31日,下半年:7月1日—31日; 第二步:转出现场确认。 时间:上半年:2月1日—28日;下半年:8月1日—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二、周四办理)。转入 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3月16日—25日;下半年:9月16日—25日)(工作日))
申请条件
*转往外省的考生,必须先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sneac.edu.cn/zxks-student-ui/#/login)网站,完成网上提交申请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转出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码,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办理转出信息确认手续。 *外省转入陕西省的考生,必须在外省考试机构完成转出手续后,再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转出地、转入地准考证号码,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办理转入信息确认手续。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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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复印件是否完整、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十四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常见问题
答:答:因为自学考试属于全国性考试,考生仍可以在居住地参加自学考试。考过的课程成绩可以跨省转移(省内不必转移)。考籍转移分转入和转出。考生在办理考籍转移手续前,必须首先确定最终在哪个地方办理毕业手续,办理毕业手续的城市为转入地,居住地为转出地,然后按转考流程办理转考手续。例:考生将在西安市申请毕业证书,在确保在西安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笔试课合格的情况下(实践课除外),其余课程可以在居住城市报考代码及名称一样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在居住地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地),再到西安市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地),取得相应专业申办毕业条件。
答:1、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省自考办仍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答: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市(区)自考办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通过省考籍管理系统提交省自考办,同时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 3、省自考办导出市(区)自考办提交的转出结果数据,并导入全国“转考平台”进行数据预审。 4、预审通过后,将全省转出结果数据包整体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对上传数据进行终审,并提交拟转入省级考办。 5、转考考生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按要求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我省自考办将依据转入地省级考办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完成转考。
答: 1、考生网上提交申请 1月1日—31日(上半年) 7月1日—31日(下半年) 2、考生到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2月1日—28日(上半年)8月1日—31日(下半年) 3、工作日,每周2、4。 4、如有变化,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或西安教育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答: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省自考办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区)自考办出具的《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5、市(区)自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二)自学考试转入流程是什么? 1、省自考办收到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给我省的转入考生电子档案后,于规定日期内,将转入信息导入省考籍管理系统。 2、考生可通过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转入查询功能进行相关信息查询,考生查询出相关转入信息后,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3、市(区)自考办出具《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市(区)自考办经办人签字,加盖市(区)自考办公章存档,并在省考籍管理系统上进行转入确认。 4、省自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
答:转考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现场确认 3月16日—3月25日(上半年) 9月16日—9月25日(下半年) (工作日) 2、如有变化,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或西安教育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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