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健康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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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健康证办理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610719030000 实施机关 永寿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机构(科)室 永寿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体检及领取办理结果单
审批结果名称 健康证
审批结果样本 健康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 城药厂中路西段1号永寿县人民医院(办理窗口:体检科)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咸阳市卫生局文件 陕政发(2014)6号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内、外科检查、普通胸透、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痢疾、伤寒细菌培养、谷丙转氨酶

收费依据:

内外科:22元 甲肝、戊肝、细菌培养、谷丙转氨酶:76.7

收费标准:

每人/98.7元

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7663055
咨询窗口:
永寿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7663326
投诉窗口:
永寿县人民医院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