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举报处置工作

0条评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举报处置工作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23110000 实施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实施机构(科)室 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市市场监管局各直属机构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9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12315 收件人电话 029-87823081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98号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 710054
邮寄说明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第二十四条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 友谊东路长城大厦(友谊东路店)西侧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窗口:5楼接诉室)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第九条 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第二十四条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1231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88525
投诉窗口: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