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健康证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公共场所健康证办理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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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0719030000 | 实施机关 | 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办理健康证需要现场检查和抽血检查 | ||
审批结果名称 | 健康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健康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道 港务大道101号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窗口:企业四险和居民医保20,企业四险和居民医保2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19,企业四险和居民医保22)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新筑街道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健康证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新合街道 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健康证办理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饮用水生产经营,幼托机构保育、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生产等行业中需要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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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体检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符合公共场所标准的从业人员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