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申请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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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2013103000 | 实施机关 | 市住建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业务一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核验资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受理通知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受理通知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西安市长安区 书香路288号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办理窗口: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人子女。 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五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 交易记录。 3.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4.符合我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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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 文档材料以doc或pdf格式上传;图像文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后上传; 3. 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 官网下载 | 无 | |
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 文档材料以doc或pdf格式上传;图像文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后上传; 3. 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 文档材料以doc或pdf格式上传;图像文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后上传; 3. 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婚姻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 文档材料以doc或pdf格式上传;图像文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后上传; 3. 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 房购买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住保办发【2019】7号)》 附件:2.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轮候分配暂行规定 四、共有产权住房轮候规则 (一)已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并予以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建立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 (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轮候库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动态管理、公示公开、实时查询等工作。 五、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程序 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轮候与公开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销售,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销售。分配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发布销售公告,内容包括房屋位置、房源数量、销售均价、产权份额、项目基本情况及登记时间、地点、方式等; (二)登记报名。申请人持资格审核表到规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登记平台办理购房登记报名手续。登记报名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200%的,按登记实际人数摇号;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房源套数200%的,按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参加摇号人数控制在房源总套数的200%。 (三)资格复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四)公证摇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示。 (五)公开选房。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放弃选购的,按选房顺序递补。"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