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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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001006 | 实施机关 |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 韩森路145号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二楼5号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 韩森路145号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2楼5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基本保险。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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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审查居民身份证是否破损,是否与本人一致,复印件清晰完整。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与本人信息一致。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或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审查属地,复印件清晰完整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与本人信息一致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 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 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 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 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