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评审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职称申报评审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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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7003 | 实施机关 | 雁塔区人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区人社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6 月 | 承诺办结时限 | 6 月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提交资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批复文件 | ||
审批结果样本 | 批复文件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 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人社局人才窗口A35-A36)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我市从事对应职称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该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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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证件电子图片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继续教育学时成绩单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任职期间奖励情况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申报人员电子照片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学历情况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诚信承诺书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任职期内科研成果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年度考核情况 | 原件 | 电子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收费依据:
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初级100元、中级200元、高级400元,另职称证书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您按照正规的职称评审路径参加职称评审,并办理相关职称证书。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 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 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第十条: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第十九条: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应在评 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审定的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评定结果通知 书,到资格评定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常见问题
答:根据所在人事档案所在人社部门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当年度、各系列的评审通知的具体要求使其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交佐证材料。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