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含)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三级(含)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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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09024000 | 实施机关 | 延安市公安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提交材料并填写测评整改告知书 | ||
审批结果名称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 ||
审批结果样本 |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路延安市公安局(办理窗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支队805)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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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2份 | 必要 | 加盖公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官网下载 | 本表中有选择的地方请在选项左侧“”划“√”,如选择“其他”,请在其后的横线中注明详细内容 | |
专家评审情况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评审专家本人签字,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评审专家本人签字,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准确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单位公章 | |
系统安全保护设施涉及实施方案 | 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复印件2份 | 非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安全保护设施改进实施方案 | 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使用的安全产品清单 | 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使用的安全产品认证 | 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照片清晰,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照片清晰,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定级报告 | 原件 | 纸质 | 原件2份 | 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
销售许可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复印件2份 | 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
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 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复印件2份 | 非必要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加盖骑缝章,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17〕43号)第十五条规定: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