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医疗保险)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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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612031078000 | 实施机关 | 渭城区医疗保障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渭城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提交、审核资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渭阳街道 文林路渭城区人民政府渭城区社会服务中心(办理窗口:20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死亡等原因终止参保,继承人或本人或委托人为其办 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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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申请人自备 | 真实有效 | |
医保电子凭证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
身份证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
社会保障卡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