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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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职称申报评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207003 实施机关 黄陵县人社局
实施机构(科)室 职改股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6 月 承诺办结时限 1 月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审批结果名称 批复文件
审批结果样本 批复文件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 鼎湖路祥和苑小区西北侧约60米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职改股)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报人根据文件自行准备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申报人员电子照片 原件 电子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学历情况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年度考核情况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任职期间奖励情况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任职期内科研成果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任职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证件电子图片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继续教育学时成绩单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诚信承诺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 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 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第十条: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第十九条: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应在评 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审定的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评定结果通知 书,到资格评定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911-5212088
咨询窗口:
职改股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911-5216002
投诉窗口: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