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结婚证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补领结婚证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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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11003000 | 实施机关 | 渭南市临渭区民政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婚姻登记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坚持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
审批结果名称 | 结婚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结婚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道 乐天大街与前进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临渭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窗口:婚姻登记大厅)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五)现役军人补领结婚证,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六)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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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和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有效身份证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正式身份证不能过期、不能消磁 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 |
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户口簿因涂改、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被撕下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籍管理机关更换户口簿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1.户口簿首页应当按照规定加盖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机关公章、以及承办人签章,且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印章以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2.户口为集体户口的,应该提交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印章以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