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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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524001000 | 实施机关 | 雁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优抚安置科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申请人现场提交涉密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 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社会事务窗口A20-A25)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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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与申请人信息一致,证件在有效期内。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与申请人信息一致,证件在有效期内。 | |
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加盖部队公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材料真实有效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户口簿为重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 | |
银行卡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申请人自备 | 需提交所在辖区指定银行卡,核实银行卡真实有效且银行卡号无误。 |
特殊环节
无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第二十三条:对自主就业的军士和义务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定制。
常见问题
答:因报到申请的批次不同,统一汇总后,于次年7月底前统一发放。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