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基本编码 | 002014107003 | 实施机关 | 汉中市人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2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汉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综合与交流科 | 收件人电话 | 0916-2247726 |
收件人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 邮政编码 | 723000 |
邮寄说明 | 驻汉高校将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初审后邮寄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
审批结果名称 | 求职创业补贴拨款通知 | ||
审批结果样本 | 求职创业补贴拨款通知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 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人民路76号汉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分中心(办理窗口:三楼301室)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每年7、8月执行;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除7、8月外执行;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身有残疾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享受特困救助供养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低保家庭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 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 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