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诊活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义诊活动备案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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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3044000 | 实施机关 |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机构(科)室 |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 | 服务对象 | 非营利法人,营利法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无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提交纸质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咸丰路街道 金谟东路2号铜川市卫健委(办理窗口:医政医管科)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符合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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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复印件 | 纸质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义诊情况说明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义诊责任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义诊医务人员信息表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城管等部门同意书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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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受理通过 | 受理结果 | 受理时限 | 补正或更正 | 补正或更正结果 | 补正或更正时限 | 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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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 其他方式 | 7 工作日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 一次性告知书 | 7 工作日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
环节名称 | 审查方式 | 审查标准 | 审查结果 | 审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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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书面审查 | 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要求 | 符合条件或者不符合条件 | 0 工作日 |
环节名称 | 决定公开 | 不公开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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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公开 | 无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义诊活动的备案、审查、监督和管理。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