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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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人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610706047000 实施机关 新城区公安新城分局
实施机构(科)室 派出所户籍室民警办公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无犯罪记录证明
审批结果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后宰门51号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出入境大厅(办理窗口:6号签证收费窗口,2号受理窗口,5号缴费确认窗口,3号审核窗口,4号受理窗口,1号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韩森路287号新城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窗口:319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西一路43号西安市西一路派出所(办理窗口:1002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西五路69号新城公安分局西五路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东五路69号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东五路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尚勤路215号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中山门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尚俭路536号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解放门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含元路253号新城公安分局太华路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胡家庙长缨东路369号西安市胡家庙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长乐西路46号陕西省假肢中心-招待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康乐路10号新城公安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公园南路85号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公园北路97号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公园北路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万寿南路105街坊25号楼旁边(东方医院对面)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幸福中路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窗口1002)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陕西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公民因办理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身份证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申请书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可参考空表示例或样表示例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公安部等12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8、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752434
咨询窗口:
新城区派出所办公室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52431
投诉窗口:
新城分局监督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