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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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610114032000 实施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机构(科)室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提交资料,现场审核
审批结果名称 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
审批结果样本 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兰路街道 咸阳市-秦都区-铁干院三号公寓楼4楼咸阳市道路运输证照服务中心(办理窗口:3号楼公寓楼4楼1、2、3、4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勿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 暂行办法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本人签字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出具受理单 10工作日 10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考试,考核,书面审查 本表可向各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 (www.mot.gov.cn)下载打印。 申请人基本信息 1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63令:第十九条 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应当依驾驶员或网约车经营者申请,根据市公安部门的审核结果,并结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后,为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第三十一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第三十八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一)持证人死亡的;(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669111
咨询窗口:
3-4-5-6窗口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691177
投诉窗口: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