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线性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支线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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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市政线性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支线管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610111046000 实施机关 市资源规划局
实施机构(科)室 行政审批处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龙首北路西段29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西长安街79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 兆丰西路与草堂路交叉路口往西约50米(南环小区东南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团结东路243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健康东路6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金康路26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城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 纺一路108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东环城路与鹿鸣西路交叉路口东北侧(乐居苑小区西南侧)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 秦陵南路36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凤凰东路3号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蓝新路7号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 云塔南路1号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大楼(办理窗口:政务中心自规局办理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新征地项目应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具有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需要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申请表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表填写清晰完整准确 申请人自备
综合管线图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成果数据库MDB西安库(在mdb中classid字段写清测绘单位名称) 原件 电子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燃气管线需城市管理局清单 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仅燃气类管线需提供,其他类管线无需提供。具体文件为市城管局出具的《关于**年第*批次共计**项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清单的函》。
法人委托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须有委托单位公章,核对受委托身份 申请人自备 须附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函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说明申请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申请人自备 说明申请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设计方案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3份  必要 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设计单位公章。 申请人自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复印件1份  必要 核对原件,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自备 市政支线管线项目需提供用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备案承诺书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加盖单位公章,内容清晰完整准确 申请人自备 排水项目使用排水管线权属单位专用承诺告知书。
空间数据(国家2000或西安2000) 原件 纸质和电子 原件1份  非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电子版格式为TXT文档
经审核的建审总平面图 复印件 纸质和电子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核对原件,与原件一致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书面审查
实地核查 工作日 核查实地建设项目与申请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受理通过 受理结果 受理时限 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结果 补正或更正时限 不予受理
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出具受理单 1工作日 0工作日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或因数量限制、政策变动等原因停止受理的。
环节名称 审查方式 审查标准 审查结果 审查时限
审查 书面审查,实地核查 1.划拨土地,其使用权应来源合法、权属清晰; 2.拟处置的国有划拨土地,未设定担保或债权、无权属争议或纠纷、无司法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情形、无共有土地使用权情形、无设置抵押情形; 3.无其他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无信访问题。 4.无涉及污染以及相应的处置方式等。 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规划许可证 3工作日
环节名称 决定公开 不公开的依据
决定 公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785144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85074
投诉窗口:
政务大厅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