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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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1017004000 | 实施机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申请人需要到办事现场2次,第1次是提供申请资料进行核验,第二次是领取办理结果。 | ||
审批结果名称 | 资金下拨通知 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 | ||
审批结果样本 | 资金下拨通知样本 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兰路街道 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一楼大厅资金监管业务窗口、存量房交易业务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委托监管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联合项目监理企业与委托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管理”,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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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申请报告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资金存管协议 | 原件 | 纸质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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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审查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常见问题
无
服务承诺
- 到现场大厅次数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