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刻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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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印章刻制备案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612006054000 实施机关 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实施机构(科)室 治安管理大队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特别法人,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是否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现场领取结果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明光路166号凯瑞大厦f座1-3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公安经开分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文景路132号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办理窗口:治安管理大队服务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公章刻制经营者应当核验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采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应当在刻制公章后1日内,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等基本信息及印模、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营业执照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和准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辩,并且与原件一致。
居民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可辨。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果委托或授权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经办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纸质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非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可辨。 由政府部门核发 经办人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果委托或授权他人办理,则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委托书明确列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委托人必须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介绍信 原件 纸质 原件1份  非必要 介绍信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第五条 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公章刻制经营者应当核验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采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并应当在刻制公章后1日内,将用章单位、公章刻制申请人等基本信息及印模、刻制公章的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二、凡经营印铸刻字业者,均需备制营业登记簿,以备查验。属本条第一款规定之各印制品,承制者一律不准留样,不准仿制,或私自翻印。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迅速报告当地人民公安机关: 1.伪造或仿造布告、护照、委任状、袖章、符号、胸章、证券及各机关之文件等。 2.私自定制各机关、团体、学校、公营企业之钢印、火印、徽章、证明、号牌或仿制者。 3.遇有定制非法之团体、机关戳记、印件、徽章或仿制者。 4.印制反对人民民主、生产建设及宣传封建等各种反动印刷品者。 四、凡印刷铸刻本条第三款所规定之各项物品者,除没收其原料及成品外,得按照情节之轻重,予以惩处。 五、对人民公安机关之执行检查职务人员,应予协助进行。


常见问题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86757252
咨询窗口: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咨询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6757250
投诉窗口:
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监督投诉窗口